指标项目、评分标准 |
指标项目要素(评分) |
评 价 标 准 |
与“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报表”相对应栏目 |
一、学术队伍及研究方向(35分) |
1、学术梯队情况(15分)
2、学术带头人情况(10分)
3、研究方向(10分) |
有一支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各层次人员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学术思想活跃的学术队伍,其中至少有本单位4名以上具备指导硕士生水平和能力的高级职称人员(至少含1名正高职。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次审核的规定,其中1名高职人员只能作为一个硕士点的学术带头人),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60岁以下。
至少有2个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明显。 |
一、学术队伍
Ⅰ—1、2、3 |
二、科学研究(30分) |
1、在研项目及经费(10分)
2、发表论文、专著情况(10分)
3、获奖情况(10分) |
目前承担有国家级重要项目或部委、省级或其他比较重要的科研项目,有一定的科研经费。
近五年来科研成绩较显著,有一定数量公开出版、发表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或论文,有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或部委、省级的奖励。 |
二、科学研究
Ⅱ—1、2、3、4、 |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25分) |
1、近5年来的教学(材)成果(4分)
2、招生及授予学位情况(6分)
3、课程设置情况(4分)
4、研究生教材建设情况(3分)
5、学位论文情况(5分)
6、研究生培养质量(3分) |
在相应学科领域,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材)成果奖,正式出版过一定数量且质量较高的研究生教材;能够为硕士生开出较高水平的各类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质量较高,讲授或指导研究生学习课程的教师,主要由副教授以上人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在校研究生发表的论文水平高、影响大,或取得过重要科研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近几年招收、培养了一定数量的硕士生;研究生学位论文达到学位条例的要求,没有不合格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在学术上或国民经济上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培养的研究生普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受到用人部门的好评。 |
三、人才培养
Ⅲ—1、2、3、4、5、6 |
四、培养研究生的物质条件(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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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备及物质条件较好,能够满足培养硕士生的需要。 |
四、工作条件
Ⅳ |
五、培养管理工作(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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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具有特色的培养模式,重视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不断改进和加强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
五、培养管理工作
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