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示意图
机构人员
部门工作职责
1.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 组织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五年阶段性规划的研究、编制、执行、监督及评估;组织指导全校各部(处)、学院和直属单位制定发展规划及实施;针对学校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的制定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学校重大综合改革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申报及考核验收等。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科骨干人才遴选、培养及考核验收等。
5.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管理,组织做好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论证、培育、申请、建设、管理和验收等。
6.负责做好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信息化建设等。
7.负责做好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党群、人事、财务等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科建设科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制定学科建设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2.具体完成学科年度建设计划的考核、评估等组织与协调工作。
3.负责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培育、遴选、建设及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4.协调做好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培育、申报、建设、考核验收工作。
5.起草学科团队、学科人才建设管理办法,做好校级学科骨干人才遴选、培养、考核工作。
6.负责省级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考核等相关工作。
7.收集、整理有关学科建设的文件、资料,及时掌握校内外相关学科的建设现状,为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8.做好与对口部门、其他院校学科建设工作的对外联系,积极拓展学科交流与合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科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围绕学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五年阶段性规划的制定进行调研,提出设计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动态修订。
2.组织、协调、指导校属各单位制定发展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年度发展数据信息,进行校情分析。
4.推进和落实学校发展的目标与过程管理,制定校院两级管理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工作。
5.宏观政策的制定进行调查研究,并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策划工作。
6.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为学校领导提供政策建议。
7.学校的阶段性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论证,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方案设计和实施建议。
8.和落实学校发展的目标与过程管理,具体负责制定校院两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组织目标考核。
9.学校重要制度的起草及其实施的检查与监督,并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咨询。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