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

时间:2009-06-30  来源:   作者:

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

院、各学科带头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精神,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对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目录进行修订。

现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就学科目录修订工作进行广泛征求意见,请各院、各学科带头人组织讨论。有修改意向的院或学科带头人请与学科建设处联系,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填写《学科门类调整建议书》或《一级学科调整建议书》。建议书于200973上报学科建设处

具体要求见附件(学科建设处网站、办公系统、科技群共享栏均提供附件下载)

联系人:张铁蕾

  话:7187197 

E-mail huasxkjsc@163.com

                       学科建设处        

                            200962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rar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 10号).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doc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doc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