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201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已启动,现转发湘社科办[2010]7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请相关学院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做好迎评工作。
学科建设处
2010年4月8日
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
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湘社科办〔201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确保社科研究基地持续、健康运行,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我省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湘哲社领〔2007〕6号)提出的三年一个建设周期的规定和“以评促建”的要求,在前两年进行基地督查的基础上,2010年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竞争候补”的原则。总量控制,就是要保持我省社科研究基地规模一般不再扩大;动态管理,就是要建立竞争开放的管理机制;末位淘汰,就是要下决心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基地;竞争候补,就是要按照“淘汰多少,就增补多少”的要求,新建一批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二、评估工作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和《2007-2009年度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评估标准》的要求,对我省设立的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包括学科方向、课题立项、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转化应用、工作保障等进行整体评价。
三、对第三批设立的社科研究基地,考察其2007年以来的工作;对第一、第二批设立的社科研究基地,重点考察其2007年以来的工作,2007年以前的工作作为参考。2010年已做的工作可以作为评估依据计算在内。
四、评估工作以今年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前两年督查情况作为参考。
五、评估工作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按照先报材料、后评审、再增补的程序进行。
六、为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估工作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请各单位自觉和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七、各基地需要填报《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从《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和有关工作实绩佐证材料各一式6份。佐证材料要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标题为《2007-2009年度——基地评估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hnshekeban@163.com;纸质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或寄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省委二办公楼523、524室,邮编:410011)。
八、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各基地要认真搞好自查,实事求是地准备好评估材料,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材料,确保客观、真实、准确。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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