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加强学科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加强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和管理的通知》(校政字[2009]32号)、《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确认首批校级优秀学术骨干的通知》(校办通[2010]34号)与《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确认校级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校办通[2010]3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于2010年12月20日至30日对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校级优秀学术骨干及校级学术创新团队进行2010年度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1、学校2009年确认的首批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校级优秀学术骨干。
2、学校2009年确认的校级学术创新团队和建设团队。
二、考核办法
1、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培养工作的通知》(学科[2009]02号)文件及与学校签订的培养计划严格考核。
2、学术骨干考核办法:参照《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确认首批校级优秀学术骨干的通知》(校办通[2010]34号)与《关于做好校优秀学术骨干申报、推荐、培养工作的通知》(学科[2010]02号)文件及培养计划严格考核。
3、校级学术创新团队考核办法:参照《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确认校级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校办通[2010]3号)与《关于遴选校级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学科[2009]04号)文件严格考核。
三、说明
1、此次各项考核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实行一年一考评,动态管理。
2、各学院、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准备考核材料。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一份报送学科建设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huasxkjsc@163.com。
学科建设处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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