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建设,提高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创新水平,我厅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分为“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两类。
二、申报范围
面向在建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包括:1、2008年通过验收的7个重点实验室、3个重点研究基地和2009年通过验收的6个重点研究基地;2、2008年以来新立项建设的36个重点实验室和16个重点研究基地。
已达到立项建设年限、尚未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此次不能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湘教发〔2010〕6号)规定办理。
2、以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实验室或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目前正在主持承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根据湘教通〔2011〕112号文件规定,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也不得申报。
3、限额申报。每个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2项。
4、所申报项目必须围绕本重点实验室或重点研究基地的重点研究方向集中选题,并由各实验室或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2、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荣;E-mail:4739947@163.com;联系电话:0731-84739947(兼传真)。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