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2015重点和重点建设学科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6-05-03  来源:   作者:
 
校属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检查2013-2015重点和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成效,部署“十三五”学科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健康、有特色的发展,学校决定对2013-2015重点和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6个2013-2015校级重点和重点建设学科:包括4个重点学科(6个十二五省级学科立项的校级重点学科本次不再组织验收)和12个重点建设学科。
二、验收内容
《重点建设二级学科申报表》完成情况、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学科研究方向、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经济效益、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
三、验收程序
1. 学科组织自评。学科撰写3000字左右的《重点(建设)学科自评报告》(体例见附件1),并组织人员填写学科数据《湖南文理学院2013-2015重点学科验收表》(见附件2)。
2. 开展形式审查。学科处组织科技、教务、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学科报送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复性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材料,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
3. 材料网上公示。形式审查结束后,学校对所有学科的材料在学科网上进行公示,对于学科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一票否决”,验收结论一律“不合格”。
4. 组织专家评估。按文、理、工三大学科组,每组聘请3-5名专家,根据《湖南文理学院2013-2015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重点(建设)学科自评报告》和《湖南文理学院2013-2015重点学科验收表》,分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讨论、投票,形成小组意见和初步验收结论;再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各学科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5. 公布验收结论。学校校务会对提交的验收结论进行审定,正式发文公布。验收结论将作为下一轮校级学科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需报送的验收材料包括:
(1)《重点(建设)学科自评报告》、《湖南文理学院2013-2015重点学科验收表》一式5份及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学科经费使用明细1套。
2.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周娟丽;电话:0736-7189717;E-mail:397391978@qq.com
 
附件:1. 重点(建设)学科自评报告(体例)
      2. 湖南文理学院2013-2015重点学科验收表
      3. 湖南文理学院2013-2015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
 
                          学科建设处
                           2016年5月3日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