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所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9-04-02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严格遵守“中心”《研究所管理办法》,坚决实行安全责任制,所长作为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研究所的安全管理,并切实做好本研究所成员的安全责任告知。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所仅允许“中心”认定人员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如需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或毕业论文(设计)等活动的,需由所长和指导老师一同对有关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学生在研究所工作期间确保至少有一位老师陪同。

3.严格执行研究所安全检查与值班制度,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每周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信息在研究所内张贴公布。如有安全隐患,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解决,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加强用电管理,绝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坚决做到人离电关。

5.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研究所、中心各执一份。

研究所:

所  长: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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