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严格遵守“中心”《研究所管理办法》,坚决实行安全责任制,所长作为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研究所的安全管理,并切实做好本研究所成员的安全责任告知。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所仅允许“中心”认定人员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如需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或毕业论文(设计)等活动的,需由所长和指导老师一同对有关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学生在研究所工作期间确保至少有一位老师陪同。
3.严格执行研究所安全检查与值班制度,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每周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信息在研究所内张贴公布。如有安全隐患,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解决,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加强用电管理,绝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坚决做到人离电关。
5.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研究所、中心各执一份。
研究所:
所 长: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