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政字2011【34】号关于“国家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各学科申报,我处将我校“十二五”学科重点领域进行初步统计,请各学院组织学科专家予以讨论,并完成以下工作:
1、3月15日前各学院反馈上报学科重点领域讨论及修改意见,过期未报将视为无意见;
2、3月15日前各学院结合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指南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南上报各学科重点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过期未报将视为无项目。
文档请发到邮箱:huasxkjsc@163.com
联系电话:718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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